电动伸缩门线路图C公司因无时间打理小区,便委托B公司进行管理,后B公司(甲方)与A公司(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
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B公司交纳保证金30000元。为便于管理车辆进出小区,A公司购买了小区大门道闸,花费70638元。
合同到期终止后,原告并未与B公司进行交接和结算,且其并未全面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押金,A公司超收案外人D公司物业费,应予扣除,要求返还大门道闸或承担费用,没有依据,原告主张违约金没有依据。
现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终止,B公司应将收取的30000元保证金予以退还,B公司辩称A公司未与B公司进行交接和结算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且未全面履行合同,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B公司辩称超收案外人D公司的物业费应予返还或扣除,是否超收D公司物业费以及超收的金额,可由D公司自行主张,本案不予理涉。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的事项包括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的管理,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等,大门道闸的采购、安装和养护,系A公司履行上述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之一。
同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附件一中,列明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的构成因素已经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而安装大门道闸,其主要功能即为便于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维护。
综上,A公司要求B公司返还大门道闸购买的费用70638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其主张要求返还大门道闸,因该大门道闸已不具备返还的条件,双方对大门道闸的价值亦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结合大门道闸购买及使用情况,酌定B公司折价返还A公司8000元。
B公司在A公司服务期间内擅自发布了关于园区物业费收取告知,且发布的内容排除了A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客观上阻碍了A公司对相应租户物业费的收取,故A公司诉请B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予以支持。
设置大门道闸属于因管理需要的完善配套项目,采购费用由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对于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要本着方便生产,有利生活,价值最大化原则视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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